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 第三章 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第四章 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 第五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六章 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 第七章 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 第八章 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第九章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旨在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畜牧业发展。法规定草原权属、规划、建设、利用和保护措施,以及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 第三章 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 第四章 核事故应急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核安全,预防与应对核事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〇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1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湿地资源管理 第三章 湿地保护与利用 第四章 湿地修复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
为保护黑土地资源,本法规定国家实行科学保护政策,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退化、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明确黑土地保护范围,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科学耕作制度,鼓励科技创新,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章 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 第六章 污染防治 第七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第九章 保障与监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