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 第三章 预防和保护 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农用地 第三节 建设用地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 第三章 预防和保护 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农用地 第三节 建设用地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强调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资源保护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修复 第六章 绿色发展 第七章 保障与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
颁布机关:国务院 颁布时间:1986-10-29 实施时间:1986-10-29 修订时间: 发文文号: 时 效 性:有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在民用核设施的建造和营运中保证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民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 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年5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4号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
(1995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3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质,保障人体健康和人民生活、生产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淮河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
(1993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4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核事故危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放射性物质释放、造成重大辐射后果的核电厂核事故(以下简称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常备不懈,积极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3号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3年11月11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