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和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听取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套制度情况汇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和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听取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套制度情况汇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旨在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保障国家资源权益,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法律明确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规定了勘查、开采审批程序,以及法律责任,旨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生态环境部党组召开会议 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更多内容,点击阅读 2.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第七
日起施行。该法旨在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和平利用。法规定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1986年3月19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1986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公布 根据1996年8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1.生态环境部党组召开会议 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更多内容,点击阅读 2.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第七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3年6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放射性污
.TRS_Editor P{}.TRS_Editor DIV{}.TRS_Editor TD{}.TRS_Editor TH{}.TRS_Editor SPAN{}.TRS_Editor FONT{}.TRS_Editor UL{}.TRS_Editor LI{}.TRS_Editor A{}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版正式实施,强调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原则、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