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章 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 第六章 污染防治 第七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第九章 保障与监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章 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 第六章 污染防治 第七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第九章 保障与监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态安全布局 第三章 生态保护修复 第四章 生态风险防控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污水厂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已经是这个行业老生常谈的话题,尽管官方口径及司法实践对于此问题似乎已经盖棺定论,但多年来,承受了“不该承受之重”的市政污水处理厂“不断喊冤”、“叫苦不迭”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中涉及到六大类企业,主要包括产生危废的企业,经营危废的企业(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企业,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电商、快递和外卖企业等。
江西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江西省开发区条例》,对环保不到位等问题的开发区进行撤并整合,以推动开发区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