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4号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4号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护环境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条例明确了规划、建设、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章 减量化 第四章 再利用和资源化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章 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 第六章 污染防治 第七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第九章 保障与监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中国污水处理概念厂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重点工程、示范工程,更多应该将其看作是中国污水处理事业在当前机遇和挑战下面向未来的一次系统探索。
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而老旧城区的黑臭水体由于排水系统不完善、水体污染成因复杂、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其整治尤为困难。结合老旧城区的特点和当前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的要求,系统介绍了黑臭水体治理思路及长效机制建立方法。以某南方滨海城市内河为例,详细介绍老旧城区黑臭水体污染成因,并结合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立足全流域提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提质”系统治理方案,以期为其他老旧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提供参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