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之比较分析
本文比较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从法律基础、课征依据、制度设计、税收征管等方面分析,呼吁为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做好理论准备和实践基础。
本文比较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从法律基础、课征依据、制度设计、税收征管等方面分析,呼吁为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做好理论准备和实践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原则、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内容。
为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条例规定企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配备防污设备,并采取应急措施。条例还规定了污染事故处理、赔偿和处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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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3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质,保障人体健康和人民生活、生产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淮河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护环境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条例明确了规划、建设、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条例规定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管理、污染事故预防和处理等,并明确法律责任。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200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
污水为一级反渗透除盐装置排水-浓盐水。反渗透(RO)工艺制备纯水的过程 中会产生浓水,其中含有各种有机和无机污染物,若直接排放可能会对土壤、地表水、海洋等产生污染;若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过高的总溶解性固体对活性污泥的生长也非常不利。被高度浓缩的RO浓水以及由清洗剂、阻垢剂引入的化学物质直接排入环境,也必然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寻找经济高效的RO浓水处理方法,对保护环境的意义重大。
开征环境保护税,主要目的不是取得财政收入,而是使排污单位承担必要的污染治理与环境损害修复成本,并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发挥税收杠杆的绿色调节作用,引导排污单位提升环保意识,加大治理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助推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