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治理问题中即使已经走了几十步,最后一步污泥没有妥善处置的话,将会引发了新的环境风险。近几年随着环保督查风暴来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问题屡次曝光,不仅给全国的污泥问题揭开了盖子,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和行业高度重视。

一、全国两会上,污泥处理问题成为焦点

进水水质和污泥处理处置是影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但长期以来,污水厂一直存在重水轻泥问题,污泥的稳定化处理问题也一直悬而未决。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总工程师、中冶生态环保技术研究院院长程寒飞带来了“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处置的建议”等。

两会彻底揭开污泥处理问题的盖子,“重水轻泥”的时代要过去了

程寒飞指出,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而言,污泥处理处置不及时、不科学,甚至缺乏有效的污泥最终去向,导致污泥在系统内过度堆积和二次污染环境的风险。

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2亿吨/天,每年产生的80%含水率的湿污泥超过6000万吨,随着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的进一步提升和排水管道清淤的通沟污泥产生,预计到2025年我国污泥年产量将突破1亿吨,污泥处理处置成为阻碍城镇污水处理领域的短板现象凸显。

同时,针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机质含量低、含沙量高的特点,形成了“厌氧消化—土地利用、干化焚烧—灰渣填埋或建材利用、好氧发酵—土地利用、深度脱水—应急填埋”等四种稳定化处理与安全处置的技术路线,但对污泥处理处置普遍存在目标不明确、效果评估不系统、行业政策分歧等情况,污泥稳定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

因此,为污泥处理寻找一条合适的出路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推进污泥处理工作,任重道远又迫在眉睫

污泥问题已经成为污水处理厂心里的痛,因此推进污泥处理已经迫在眉睫。针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程寒飞提出以下3点建议:

1)、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效果评估

国家层面组织力量对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对污泥处理处置实际效果、存在和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优选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路线,制定负面清单,防止污泥协同处理处置过程中污染物在气相、固相(渣)之间的转移。合理研究污泥资源化的有效去向,打破行业壁垒,制定污泥资源化利用国家标准,以标准倒逼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有碍污泥资源化的相关工业废水不得进入),同时也借机以污泥中特征因子开展污染源溯源工作,有效促进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高质量运行。各级环保督查和检查,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督查和检查的具体内容、标准,作为必查和重点事项。

2)、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

各地政府应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详细调查污泥存量,准确预测污泥增量,对其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污泥进行系统布局,合理规划位置、规模,明确污泥最终去向,污泥处理处置具体要求等。实现中长期规划与近期风险化解相衔接,开展污泥专项行动,有效处置存量污泥,减小环境污染风险。

3)、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

基于环境风险化解、能源与资源利用、碳减排贡献等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和运行费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其生态价值进行相应补贴和有关产业进行税收优惠,将污泥合理处理处置工作纳入生态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城市评选的内容。各地政府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费纳入年度预算,进行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主体。

从以上建议中,可以看出未来不仅污泥处理是环保督查必查事项,政府也将提供支持和资金保障。

三、污泥问题备受瞩目,环保督查曾多次通报

在历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多地都暴露出污泥处置不当问题。

  • 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时,督察组就通报过多起污泥问题的案例。
  • 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中,北京、天津、浙江3省市均被点名存在污泥违规现象。
  • 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时,在辽宁朝阳又发现一起严重的污泥处置问题,有40余万吨污泥长期违法堆存。
  • 在第二轮第四批环保督察过程中,四川遂宁污泥10余万吨污泥长期违法埋田,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日益提升,污泥产量也相应增加,但安全处置率低。因此污泥的处置问题依然是年年喊,年年有,如何打通污水处理的“最后一公里”,成了当下社会的一大顽疾。

然而未来各级环保督查和检查,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督查和检查的具体内容、标准,作为必查和重点事项。在第二轮第六批督察工作即将启动之际,企业最好针对性做好准备,规避相关的风险。

四、结语

由此可见,污泥问题不仅成了两会聚焦点,也是环保督查为未来重点关注对象。同时企业在污泥处置问题上也需要重视起来,如果仅是形式主义做样子,那么污染毒瘤的原发病灶就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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